本報訊 記者周斌 丁國鋒 今年1月至10月,江蘇全省法院院庭長擔任審判長或承辦人審理各類案件近33.7萬件,占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數的28.5%,審結26.8萬餘件,占全省法院審結案件數的31%。其中,院領導審理8353件,人均9.3件;庭領導審理32.8萬餘件,人均119.2件。
  據介紹,為推動院庭長辦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今年5月30日下發《關於全省法院院長、庭長辦案的意見》,要求全省三級法院具有審判職稱的898名院領導、2756名庭領導積極出庭審案,省高院每季度對院領導辦案情況進行通報。
  截至10月,全省中級法院院領導共辦理案件513件,人均4.1件,審結339件;中級法院庭領導共辦理案件3.5萬餘件,人均79.5件。全省基層法院院領導共辦理案件7840件,人均10.1件,審結5889件;基層法院庭領導共辦理案件29.3萬餘件,人均126.9件。
  江蘇高院審管辦負責人表示,院庭長辦案是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司法改革任務的必然要求,既是提升院庭長自身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徑,更好地發揮審判業務指導作用,促進合議庭成員以及其他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又是人民法院狠抓“主業”的重要體現,倒逼院庭長將時間精力、工作重心放在執法辦案上來,營造抓“主業”、幹事業的良好氛圍。
  ● 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大法官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了著名的“3Q大戰”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推行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院庭長編入合議庭擔任主審法官,截至10月17日,該院院庭長參與審理1850餘起案件,占同期收案總數的16.26%。
  ● 江蘇省張家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推行院庭長直接辦案制度以來,截至10月22日,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結案件8件,其他7名院領導審結案件48件,正副庭長辦結案件9979件,占全院結案總數的40%。
  ● 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推行院、庭長辦案制,今年截至7月,重慶四中院院級領導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41件,庭長、副庭長主辦或擔任審判長審理辦案640餘件。
  ● 今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三級法院院長和分管院領導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或列席合議庭合議案件3257件,各級法院庭長、副庭長親自辦案15444件,共計18701件,占全區審結案件數的13%。
  (原標題:前10月江蘇院庭長審案33.7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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